昨天我甩掉了悉心照料兩年的荷花,從削開蓮子殼起,天天盼它發芽,漸漸的茁壯長出亭亭玉立的荷葉,乃至盆栽裡的青蛙、蝸牛,時刻都讓我牽腸掛肚的。當然冬季的枯瘦與乾癟讓我懶得見它,最後一整個冬天我連水也不給它喝,但奇蹟的是,春天一到它竟死灰復燃,自己奮力的掙出芽來,抗議我的始愛終棄。
呵呵! 我又回到荷葉前誇它的美麗與高雅,但是為時已晚,鄰居控告我養荷花妨礙環境衛生。當晚輾轉難眠不知所措。
天終於亮了,我知道我得所行動,思前想後到底還是狠下心來,決定和它分手。於是二話不說連花帶盆拎起來,就往山谷裡送,告別的話也沒說一句,它一定會咒我是個鐵石心腸的傢伙。
當然我內心是愧疚萬分的,「誰叫你是我的花?在一開始就應該有無常的準備的,別怨我吧!誰叫你是我的花?」
但事實上我就是甩掉了它,愧疚萬分之外,一刻鐘後,竟然感到一份輕安,一種不再牽掛的安心,此刻心想:「我至少應該為它哀悼一天吧! 心裡怎反倒輕快起來?似乎太不道德了。」
古德說養蘭是為怡情養性,不是為了生氣。而我種荷花也是為怡情養性,不是為了執著與傷心。現今細細想來,這就該叫「無牽無掛」啊!